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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联合招聘月的通知

2008年11月22日 | 查看: 1281次 | 字号: [] [] []

教学厅函[2008]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精神,加强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工作,为广大用人单位招聘与毕业生求职提供方便、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我部定于2008121日-31日举办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合招聘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联合网上招聘活动是我部为推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加强国家与地方毕业生就业网络相互协调和统一运作的重要举措。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网上联合招聘活动,积极参与,认真组织,使本次招聘活动富有实效。

 

二、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联合招聘会由教育部主办,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http://www.ncss.org.cn,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承办,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协办。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本次活动的工作指导,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各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相关工作的开展。

 

各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联合招聘会的宣传,积极广泛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要求本地高校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

   

三、为确保各地共享用人单位招聘信息,请各地按统一数据格式和要求,将所收集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081130日前提供给“公共服务平台”。

 

招聘会活动期间,有意参会的用人单位可自行登录“公共服务平台”或各地方协办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四、为确保招聘会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主办方及协办方要对参加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质(如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和招聘信息等内容进行必要的审核,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有效。

 

五、有关本次活动的数据报送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萧潇、赵国楗

 

电话:010-6609718360266097072          传真:010-66097332

 

E-mailmyjobedit@moe.edu.cn

 

附件:一、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二、用人单位招聘职位登记表

教育部办公厅

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一: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序号

数据项名称

内容

备注

1

单位名称

 

 

2

单位地址

 

 

3

单位联系人

 

 

4

单位电话

 

 

5

单位邮政编码

 

 

6

单位电子信箱

 

 

7

单位行业代码

 

 

8

单位性质

 党政机关    社会团体

 事业单位    内资企业

 港澳台投资  国外投资

部队        其它

 

9

单位简介

 

500

 

行业类别代码

行业类别

行业类别名称

行业类别代码

行业类别名称

A

农、林、牧、渔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B

采矿业

M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C

制造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D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O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E

建筑业

P

教育

F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Q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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